番禺区开展运动器材制造机械制造五金加工等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动员培训
为了深刻吸取深圳市宝安区奇利田高尔夫用品(深圳)有限公司群发职业性手臂振动病危害事故的教训,有效防控我区运动器材制造、机械制造、五金加工等手臂振动相关行业(以下简称三类行业)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运动器材制造、矿山开采、机械制造、五金加工等手臂振动相关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安监〔2016〕43号)要求,按照《番禺区运动器材制造、机械制造、五金加工等手臂振动相关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番安监〔2016〕11号)安排,3月23日至4月15日我区新造镇、石基镇、洛浦街、沙湾镇、钟村街、沙头街、大龙街、石楼镇、南村镇、石壁街、东环街、大石街等先后举办了三类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动员培训会议,组织683家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计 800余人参加会议。
各镇街对此次培训会议高度重视,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参加会议,区安监局职卫科科长彭立波和工作人员分组前往培训现场进行法律法规宣讲与专项治理工作指导,大龙街、石基镇、洛浦街、钟村街、新造镇将参加培训人员由三类行业扩大到辖区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培训内容突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明确对三类行业开展治理十项重点内容:(一)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下发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建立职业卫生档案。(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三)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四)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五)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将职业病危害情况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六)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设置应急救援设施、专项应急预案。(七)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八)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九)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对三类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监督指导企业按要求完成专项治理,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