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万顷沙镇2018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8]161号 批准,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现邀请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小额以下建设工程企业库(招标代理库)通过随机抽取(摇珠招标)方式选定南沙区万顷沙镇2018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招标机构。
一、工程名称:南沙区万顷沙镇2018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负责全过程所有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代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办理招标申请手续,依法办理招标备案工作及办理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配合委托人指定的预算编制审核单位进行预算审核和修订,依法完成招标公告上网及登报,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投标资料,依法组织资格审查、编写资格审查报告;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答疑文件等)的发放、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草拟评标报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系列工作。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 84941168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
四、工程概况及交易须知:
1、交易内容、规模:负责对南沙区万顷沙镇2018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服务。工程估算总投资约 4698.16万元,建安工程费暂定4015.18万元。
2、工程概况:南沙区2018年度万顷沙镇民兴村、民立村、民建村3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南沙区2018年度万顷沙镇沙尾一村、新安村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南沙区2018年度年丰村、红湖村、红洋村等8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共3个子项目。
备注:施工招标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3、发包价:暂定19.8万元
4、取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下浮 13 %,服务费含招标代理服务费、评标专家劳务费等相关费用。服务费计费额为暂定,施工工程招标代理费服务费实际结算以施工中标价为计算基价下浮 13%计算,其他服务招标代理费结算以概算评审服务为计算基价下浮13%计算。(若全过程招标服务费结算价超过19.8万元按19.8万元结算,全过程招标服务费不超过19.8万元的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
5、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6、服务期: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签署合同及依法办理各项招标、中标手续完毕并将招标资料送建设单位备案签收止。
五、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万顷沙镇小型工程建设企业库(招标代理库)中。
2、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技术职称资格,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4、已在该项目中提供服务(包括设计、代建、概预算编制、概预算审核等),或有其它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公平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摇珠。
六、报名资料收取方式
本工程在报名时,由建设单位收取承包意向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并根据交易公告第五条的内容进行资料核对。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承包意向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摇珠活动。
七、报名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1、承包意向人代表应按本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设单位递交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报名资料。
2、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⑴ 非本工程相对应的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内单位;
⑵ 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
⑶ 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3、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可向万顷沙镇招投标管理机构投诉。
八、参加摇珠会所持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证明书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⑥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⑦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九、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4日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9日9时30分至2018年12月19日10时00分
报名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建设办三楼会议室
十、摇珠时间:2018年12月19日10时00分
十一、摇珠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建设办三楼会议室。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