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浩兴纸业有限公司增产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广州市浩兴纸业有限公司增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对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广州市浩兴纸业有限公司增产项目利用现有厂区的厂房和设备对产品进行升级并增产,不增加厂房和设备。厂区占地面积约30000 m2,总建筑面积约30000m2,增产后产品从现有的年产1.3万吨瓦楞芯纸(50~70g/m2),1.2万吨挂面箱纸变更为年生产瓦楞纸(50~140g/m2)5100万吨。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和设备,不新建厂房,不新增设备,因此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
营运期污染源:项目运营期污染源主要为抄纸机产生的白水。项目燃煤锅炉运行产生的燃烧废气,车间产生的湿热废气。A型筛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渣,污水处理站的废污泥、抄纸机运行产生的废聚脂网、干网、毛布等。项目不新增设备,因此不存在新增噪声污染源问题。项目不新增员工,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
三、主要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白水全部回用于生产工艺,不外排。
2、废气:项目增加的废气主要是废纸浆在输送过程中的少量臭气外逸,通过加强车间内抽风换气处理。在自然通风的情况下,厂界的恶臭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标准值的要求。锅炉运行过程中产生燃烧废气,通过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45m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的标准要求。
3、固体废弃物:项目新增固体废弃物按照不同性质分类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交由回收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选址合理,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在实行上述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信函以邮戳为准)。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浩兴纸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凌震鹏 联系电话:139****3483
电子邮件:139****3483@163.com 传真:84968388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新广一路二巷6号
邮编:511462
八、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 潘宏忠 联系电话:159****4835
电子邮件:267311834@qq.com 传真:020-32219298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182 号(广州科学城 创新大厦 C2 栋 602 室)
邮编:510530
建设单位:广州市浩兴纸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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