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龙珠化工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等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广州市龙珠化工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等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0-3991405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20-84986639
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三楼环保局
邮 编:51145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广州市龙珠化工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马克村马克路 | 广州市龙珠化工有限公司 |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该公司在原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扩建,扩建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扩建后年产紫外光固化涂料从90吨扩到1200吨,厂区员工增加到100人。 | 1、项目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2、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活性炭只是每月更换一次;粉剂物料搅拌机产生的粉尘以及研磨区产生的有机废气应经集气罩收集并通过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搅拌罐废气吸附装置的活性炭应至少每1个月更换一次;食堂油烟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处理达标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米。 3、项目优化车间布局,应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房边界起点周围50米。 5、项目设置1个80m3的事故应急池,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预案。 6、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控废物交有严控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2 | 广州井和精密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启新路46号(厂房2)101号 | 广州井和精密机械加工有限公司 | 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从事各类轴承等金属制品的生产加工,年产轴承660万件(包括主轴轴承230万件、副轴轴承250万件、曲轴轴承180万件)。本项目总投资13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50平方米,建筑物为1栋单层厂房(局部2层),厂房内设置有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及食堂等。 | 1、项目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东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 2、项目产生的金属粉尘经抽风收集并通过滤筒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米。项目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抽风收集并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米。厨房油烟废气经静电除油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厂房天面排放。 3、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项目机械加工产生的废切削液、废防锈油、废机油、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应在厂内设置临时堆放点进行收集,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隔油隔渣池产生的废油脂属于广东省严控废物,交由有严控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机械加工过程产生的钢屑、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可交有关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
3 | 广州思索粉末涂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天益村天益大道工业园双涛A号 | 广州思索粉末涂料有限公司 | 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从事热固性粉末涂料的生产加工,年产热固性粉末涂料310t。项目劳动定员10人,不设锅炉、备用发电机,不设宿舍及员工食堂。 | 1、项目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自建污水处理站二级生化处理达标后排放。 2、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抽风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米。吸附装置的活性炭应至少每6个月更换一次,年产生废活性炭1.5吨,更换记录应存档备查。 研磨及过筛过程产生的粉尘应经抽风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系统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米。 3、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房边界起点周围50米,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诸如机关、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点。 5、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在厂内设置临时堆放点进行收集,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布袋处理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作为原料回收利用。废包装物可交有关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
4 | 珠江街新兴社区排水系统整治工程建设项目 |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新兴社区 |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办事处 | 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进行排水系统改造,对新兴社区的市政道路、居住小区、社区及单体建筑的管道进行“雨污分流”的改造,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长约7272米DN300~DN500的排水管、长约4000米的D160排水管、280座污水检查井、1座污水提升泵井、120座雨水口、100座雨水检查井、长约5422米的混凝土盖板明渠及长2771米的钢筋混凝土渠箱等。 | 项目施工期应做好污水、扬尘、噪声及建筑垃圾污染的防治工作,并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令2011年第62号)。施工场地预先做好防范措施如喷洒水等,保持一定湿度,防止扬尘污染;选用带隔声、消声装置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临时隔声屏,防止噪声扰民;项目淤泥、流砂、弃土等应妥善收集,及时清理,运输时应密闭、包扎、覆盖,并按照《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条例》的规定运至经有关部门批准或指定的余泥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或再利用,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
5 | 广州天德药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湴湄村星海路 | 广州天德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从事中药饮片及燕窝食品加工生产,年生产中药饮品3吨及1吨燕窝饮品。项目共设员工50人,年工作时间290天,每天工作约7.5小时,厂区设有员工宿舍及食堂,约有25人在厂内食宿。 | 1、项目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隔渣预处理后汇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2、厨房油烟废气通过高效静电除油装置净化处理达标后,由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米。项目污水处理站的臭气经采取除臭措施。 3、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隔油隔渣池产生的废油脂属于严控废物,妥善收集后交由有严控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中药材,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给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 |
6 | 广州青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太石工业区标准工业园9栋4楼、5楼 | 广州青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地面积1973.1平方米,建筑面积3850平方米,从事洗护用品的生产,年产洗护用品55吨。项目劳动定员35人,不设员工食堂、宿舍。项目设有中央空调、不设备用发电机。 | 1、搅拌锅清洗污水、纯水系统清洗污水以及实验室清洗废水先经混凝沉淀预处理,洗手间污水先经化粪池预处理,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东涌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汇入骝岗水道。 2、贴码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应加强通风换气,确保有机废气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参考执行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4.0mg/m3)。 消毒过程中产生的臭氧应加强通风换气,确保臭氧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臭氧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200μg/m3)。 3、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该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实验室废物属于危险固废,必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包装垃圾、原材料桶或罐,交有关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
7 | 科院路(一期)及2012NJY-1地块规划 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 西起南沙明珠湾区三姓路道路工程,设计桩号K0+000,东至南沙明珠湾区海港大道(科海路),设计桩号K1+326.053 |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 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 线路为东西走向,全长1326米,红线宽度60米,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为40km/h;2012NJY-1地块规划市政道路西起南沙明珠湾区三姓路道路工程,设计桩号K0+000,东至南沙明珠湾区望凫路,设计桩号K0+197.542,线路为东西走向,全长约198米,红线宽度15米,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为3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电力管廊工程及综合管线等。 | 1、项目施工期应做好污水、余泥、扬尘、废气、噪声及建筑垃圾污染的防治工作,并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令2011年第62号)。 2、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中的绿化标准后回用于营地绿化;施工期生产性废水经隔油隔渣及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工地洒水,不外排。 3、本项目施工期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场地应安排在远离声敏感点一侧,经治理后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项目采取洒水、设置工地围挡等措施并配备足够的洒水车、档风板、蓬布等防尘设备,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5、项目认真落实水土流失防治的工程措施和绿化措施,路基边坡护坡、挡土墙等防护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实施,在路堤边坡、临时堆土场应及时压实和绿化复垦等,防止水土流失。 6、建设单位应采取加强道路两侧绿化、设置车道隔离绿化带、在敏感点加装隔声屏障等措施,减少道路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8 | 珠江街泰安社区排水系统整治工程建设 项目 |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泰安社区 |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办事处 | 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进行排水系统改造,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管网系统、新建雨水管渠、设置雨水调蓄系统、疏通现状管渠,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长约12874米的排水管、1146座污水出户格栅井、202座污水检查井、50座雨水口、25座雨水检查井、1套雨水调蓄池及长约970米的雨水管渠,疏通现状雨水管2.6公里。 | 项目施工期应做好污水、扬尘、噪声及建筑垃圾污染的防治工作,并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令2011年第62号)。施工场地预先做好防范措施如喷洒水等,保持一定湿度,防止扬尘污染;选用带隔声、消声装置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临时隔声屏,防止噪声扰民;项目淤泥、流砂、弃土等应妥善收集,及时清理,运输时应密闭、包扎、覆盖,并按照《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条例》的规定运至经有关部门批准或指定的余泥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或再利用,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