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三项机制深化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工作
(1)建立点面结合机制。以9个人民法庭为中心,在城镇重点社区、新型工业园区和交警、运管等部门设立巡回法庭4个,在农村聚居点建立巡回法庭19个,在辖区48个乡(镇)各设1个便民联络站,在全县农业发展密集区和人口居住密度大的村设立巡回审判收案点63个。(2)建立整体联动机制。成立人民法庭工作联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通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新建巡回法庭办公场所、办案资金和人员编制等问题。建立巡回法庭与辖区各部门、各乡(镇)之间的外部联动、巡回法庭与人民法庭之间的内部联动、各人民法庭相互之间的横向联动、巡回法庭及人民法庭与上级法院之间的纵向联动四项联动机制。(3)建立信息网络机制。在乡(镇)聘请48名司法助理员或党政办公室主任担任信息联络员,在村或社区聘请620名大调解工作人员担任信息联络员,由县法院办公室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在党政网和电子政务网上公开发布,明确信息联络员的主要职责,为制定重大或重要案件审执预案、协调处理基层组织或两代表一委员等案件提供支持,为研究制定突发事件、信访维稳和暴力抗法案件处置方案等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