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建议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促进土地规模经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是农业家庭经营的新业态。
省人大代表、平昌县村干部李劲松调研发现,以平昌县为例,目前有家庭农场184家,其中种植业103家、养殖业57家、种养业24家。在这些家庭农场中,初具规模、收到效益的占多数,但也有不少勉强运营、艰难维持,甚至运转困难、亏损破产。
李劲松认为,农业是一项投资周期长、见效慢的基础性产业。家庭农场实行规模经营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率,但同时用于购买物资设备以及基础设施的费用也相应增加,加之近年来工业品价格持续上涨,导致农业生产成本大幅提高。家庭农场生产成本过高,利润空间狭小,持续生产难以为继。
现有政策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不够。家庭农场的发展与运行,需要大量资金,特别是平昌县家庭农场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仅依靠农户自身的经济实力难以维持,因此需要政府的资金及其他配套政策支持。
多数家庭农场只有初级农产品,缺少品牌支撑。当前,巴中家庭农场技术水平不高、拥有注册商标的数量少,不少家庭农场还未形成自有品牌,也没有形成产品的规模优势,仅满足自产自销,综合效益得不到充分显现。
为此,李劲松建议——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探索构建有益于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完善家庭农场的补贴机制,积极探索补贴改革办法。健全农业保险制度,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扩大农业保险的保险品种和参保面。
加快品牌建设,提升产品质量。根据主打农产品的优势,选准市场定位,为产品确定一个既符合消费需求又具备自身特色的品牌定位;同时加强农产品品牌的宣传和推广。建立品牌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体系,定期对家庭农场的生产环境和产品质量进行监测,将质量管理与品牌建设相结合。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解决资金难题。设立家庭农场专项基金,为家庭农场大型农机具的购买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支持。拓宽家庭农场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银行、公司以及各类社会资本向家庭农场提供资金支持。提高财政资金支持的数量和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