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公示(广州市萝岗区林芝参利民药店)
根据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现将以下医疗机构行政许可申请情况进行公示:
一、 医疗机构行政许可信息
序号 | 医疗机构 设置单位(人) | 审批事项 | 审批结果 |
1 | 广州市萝岗区林芝参利民药店 | 设置 医疗机构
| 审批事项:同意设置医疗机构 类别:中医诊所 名称:林芝参利民中医坐堂医诊所 选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路21号之二、23号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中医科:内科专业 所有制形式:私人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位:0张,牙椅:0张 投资金额:3万元 |
二、若对公布医疗机构信息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间电话或书面向黄埔区卫计局政策法规科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或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手写)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签章,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加盖单位签章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31日-11月6日。
四、 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五、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C栋716室。
六、 联系电话:020-82112157。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