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统计局三到位完成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厅字〔2021〕47号,以下简称《统计监督意见》)要求,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和达州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渠县统计局“三到位”完成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到位。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局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决策上来。专题研究,细化措施,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做到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切实抓好对照检查工作。
二是明确分工、领导到位。为加强对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白永波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副组长,各股、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机关支部书记李跃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清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规定完成时限,严格按照文件明确的清理纠正的范围和要求开展清理纠正工作,确保清理工作扎实推进,清理纠正到位。
三是全面自查,清理到位。坚持“谁制定实施、谁清理纠正”的原则,通过查阅公文系统电子收文、政务平台、存档档案、走访相关部门、单位等多种方式,逐项查找清理。重点围绕是否存在把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照指定数值填报数据的文件和做法;调用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数据作为各项评比表彰和资格认定依据的文件和做法;其他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清理。通过清理自查没有出现以上需要清理纠正的四个方面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继续坚持以《统计法》等政策法规为准绳,以数据真实为统计工作生命线,深入贯彻落实《统计监督意见》和《意见》《规定》《办法》及国家、省、市局制度规定,在增强责任、改革创新、提升服务、强化管理上狠下功夫,确保全县统计工作顺利推进,数据质量进一步提升。(审核:李跃 撰稿:唐惠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