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园街调处办成功调处工程款纠纷
2012年7月26日16时,情绪激动的两位女士带着记者来到天园街调处办,声称:她们不会让家中亲人死不明,今天基层政府要是不能帮其解决,明天就去省政府评理。街调处办领导安排司法所和劳动监察中队负责办理。经了解,两名女士是姑嫂,她们的亲人许国惠于2010年向广州怡源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佛山南海一期工程的消防设备工程,2011年年底工程完结后,因许国惠肝***回老家阳东县治病,一直没有与公司办理工程余款结算,2012年许国惠病故后,其妻子覃女士和其妹妹许女士来到广州怡源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结算工程余款,覃女士表示公司还欠其丈夫15万元的工程款,而公司则表示只有1万多元的余款未结算,双方对余款的结算相差玄虚,覃女士和许女士多次与公司协商不成,于是请了新闻媒体到公司和政府部门讨说法。
了解了情况后,司法所范瑜所长将双方当事人请到司法所调解室,由于覃女士的坚持,新闻媒体的记者也全程参与调解会议,经过长达4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广州怡源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六万伍仟元给覃女士,事情得到完满解决。
事后,新闻记者对我们切实为民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调解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与赞扬。
(天园司法所 李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