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局组织召开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和医疗安全工作会议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天河区卫生局于2012年3月23日上午和3月30日上午召开了“天河区民营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和“天河区局属医疗机构医疗安全工作会议”。辖内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局属各单位、各民营医疗机构领导、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通报了近期几宗发生的医疗纠纷和“医闹”案,对存在管理不善、医务人员违规执业、迟报瞒报重大纠纷等问题的医疗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部署了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工作方案及要求。要求各医疗机构开展为期1个月时间的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区医疗机构考评委员会成员和监督员进行督查、评价、检查和指导。
会上邹彦庭局长作了讲话,强调医疗机构要切实做到:一要领导重视,强化质量意识。医疗质量是医疗机构管理的核心,明确医疗机构负责人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要落实医疗责任制,强化医疗责任意识。要明确相关医务人员的医疗责任和岗位责任,做到医疗责任到人,工作要求明晰,医疗机构内部处理医疗质量问题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问题没有查清不放过,定性不准不放过,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没有接受教训不放过,改进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三要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医护人员与患者进行沟通的意识和能力。四要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各医疗机构要按照《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针对医疗机构治安防范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区卫生局 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