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省、市、区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依法行政为抓手,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二是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局党组中心组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和党内法规作为年度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学习新公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别是关于卫生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示范作用,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系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三是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中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20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二、逐步完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一)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局党组始终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一是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将普法工作要点、方案进行明确,坚持将领导干部、干部职工学法计划与局党组中心学习两项工作融合在一起落实,积极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切实提高卫生健康系统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二是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在巩固宣传栏、板报、宣传册等基础宣传阵地的同时,积极探索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新型载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探索依托政府网站和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做到组织学习和自觉学习相结合。按照区的统一部署,征订《羊城普法》、《“七五”普法学习资料》等宪法法律学习资料,组织系统内全体公职人员进行学法专题考核,落实好重大纪念日集中宣传制度,利用卫生健康纪念日、卫生健康法律颁布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健康普法活动,提高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三是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初任的法治教育。对新招录的公务员,组织参加了广州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全部通过综合法律培训和专业知识考核,并领取了《行政执法证》。四是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努力提高区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五是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2020年全系统应考人数3047人,实考人数3047,平均成绩96.1分,考试合格率100%,优秀率96.4%。
(二)完善行政决策法治化建设。实行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我局制定了党组工作规则,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就行政管理事项、经费使用事项、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事项等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对一些特别重大事项,实行了实施前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度,防控了风险,使我局的各项行政决策均符合法律规范。
(三)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在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和方式的基础上,主动实行政务公开。我局的政务动态、机构设置、人事信息、干部选拔、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重大建设事项、政策法规等信息,经保密审查后,通过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向社会进行全方位的公开,并对外公布了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反映意见建议,保障了群众对我局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2020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4条。
(四)扎实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围绕“七五”普法工作中“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民生发展”这一主旨,将普法宣传工作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结合,不定期组织相关执法人员进行专项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文明执法的水平。二是以普法主题纪念日为契机,与其他业务科室合作,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借助重大纪念日,大力普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在“5·29”计生协会会员日、“7·11”世界人口日、预防艾滋病日、世界家庭医生日、世界无烟日、职业健康宣传周等主题纪念日,有计划分步骤地大力开展有特色、有影响的主题法制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法制宣传和便民维权活动,为卫生健康各项政策法规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强新法普法。特别是《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我局制定了《荔湾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民法典普法宣传做出具体部署。先后2次组织党组会议和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组织收看收听2期民法典学法讲座,组织参加4次案件庭审旁听工作,共32 人次,为每个领导和每个科室配发1本民法典,各医疗机构也积极发动,做好民法典的普及宣传工作。做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学习。四是做好“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我局充分利用医疗机构宣传平台、工作qq群、微信群等,重点宣传***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的有力举措,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还充分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媒介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护知识,在全社会营造疫情防控良好氛围。将普法宣传融入执法过程,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进行普法,运用法治思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加强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一)完善行政行为自律机制,依法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等。2020年,我局依时限完成市区两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共60件,其中市人大会办26件;市政协会办11件;区人大主办1件,会办3件;区政协主办9件,会办10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和要求办理完毕,书面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办结率100%。10件主办件办理结果均为B类。全部建议、提案办理均达到“三个100%”。
(二)进一步调整清理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20年,对我局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分类,为实现政务服务“三少一快”打下坚实基础。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审核、确认,如实、准确报送相关信息,进一步明确了我局行政审批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做到了依法履行职权。对涉及行政审批的事项承诺的办理时限尽可能进行了压缩,争取在最短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为申请人提供最优化的行政服务。2020年我局共梳理调整行政许可44项,公共服务7项,行政处罚263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检查27项, 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7项。
(三)加强对卫生行政执法权利的监督。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确保依法行政,廉洁行政,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了《荔湾区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荔湾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程序,落实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综合监督执法。依法在区政府门口网站、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2019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诉讼被告的各项义务,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判决。据统计,2020年我局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答复4宗,4宗已审结,市卫生健康委维持(或部分维持)我局原作出行政决定2宗,撤销1宗,区人民政府维持1宗。我局共涉及行政诉讼案件4宗,已判决2宗,均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达100%,尊重并执行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的判决。二是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严格按照《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清单的通知》, 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效率、强化办理实效,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做到处理及时、有效化解矛盾。2020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件2681件,均按时答复信访人。
四、加强综合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提高站位,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卫生综合监督
1.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医疗机构监管
一是以辖区内8家开设发热门诊的医院为重点,监督覆盖全区248间医疗卫生机构,从严从实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预检分诊、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废物处置等方面情况。二是对复工社会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监督,做到报开业一间,审查一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105间次机构责令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2.加强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酒店督导
加强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酒店传染病疫情防控及医疗废物处置管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管理、公共用品用具消毒、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等方面的督导,杜绝医疗废物、尤其是涉及新冠的医疗废物流失。累计督导116间次。
3.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趋势,在不同防控阶段突出不同重点监督领域,分时分线+网格化对宾馆、商超等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督检查,督促各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4.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做好学校复学及“考试季”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与区教育局联系,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对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及线下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落实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二是在“考试季”,顺利完成40个高(中)考考场的卫生保障工作。
5.对工厂企业等用人单位开展疫情防控督导
一是及时开展宣传,二是实地开展防控督导,共出动 366人次,对156间次企业工厂进行了疫情防控专项督导。
6.开展重点场所防控新冠肺炎的督导
共计督导监狱医院、拘留所医务室3间次,养老机构医务室16间次,精神卫生机构15间次,月子中心18间次。
7.对托育机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导
局对我区23家申请复托的托育服务机构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评估。
(二)深入推进“以案促管”,努力提高综合监督执法水平。
在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同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努力扩大案源,着重提升案件质量。2020年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375宗,罚没154300元及药品药械一批。
(三)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工作
今年重点围绕疫情防控,整合日常监督检查事项,组织开展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国家双随机任务共223个,任务完结率100%,立案查处15宗。并按要求予以公开。
2.继续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卫生行政服务效能
驻区政务中心窗口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525件,窗口服务满意率保持在100%。全面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当场作出卫生行政许可356件。办理医疗机构年审校验初审200件,《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初审30间;办理执业医师注册1573人,执业护士注册1369人。
(四)大力开展医疗服务监督执法
2020年,累计监督检查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463间次,处理投诉及上级交办件104件,立案处罚违法违规案件123宗,罚款128840元,没收非法所得1460元。
1.结合疫情防控开展专项督导
(1)重点开展医疗废物专项督导工作。9-10月中旬,结合区生态分局的相关数据,对涉嫌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的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共计256间次。2020年,查处医疗废物的处置、管理等违法案件48宗,不良执业行为记分96分。
(2)开展预防接种监督检查。协同区疾控中心对27间接种单位进行100%全覆盖监督检查。
(3)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9月对我区15间微生物实验室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
2.严格规范放射诊疗管理。要求医疗机构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2020年共办理放射相关案件10宗,罚款8500元,不良执业行为记分20分。
3.防控打非两手抓,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对“黑诊所”等各类非法行医零容忍,截至2020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51人次,车辆67车次,巡查涉嫌无证行医点60间次,立案查处6间次,罚款22040元,没收违法所得995元。
(五)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
2020年,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2455间次,饮用水卫生92间次;处理投诉件110件,立案查处案件246宗,罚款2.3万元。
1.结合疫情防控开展密闭场所、国庆黄金周、秋冬季等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2.监督检查饮用水单位92间次,处理饮用水卫生投诉案件16宗,联合区疾控中心对3个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监督抽检。
3.督导检查学校560间次,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128份。
(六)有序开展职业卫生健康检查工作
1.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对156间次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进行了职业卫生检查,作出行政处罚6宗,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逐步开展对用人单位的分级监督管理。
2.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整治重点行业和企业,落实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共计开展了“防范有机溶剂(胶黏剂)职业中毒”“防暑降温”“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职业中毒隐患”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七)认真落实监督稽查,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
1.建立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评价机制和标准。从违法主体、执法程序、证据是否充分以及文书书写等方面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考评,以案说法,开展点评和交流,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2.推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卫生监督执法内部稽查制度,配备执法装备。
(八)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
本年度开展协管巡查单位3212间次,开展协管服务宣传活动106次,发现和报告的事件或线索258个,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到100%。
(九)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
一是开展法制宣传与日常监督结合,二是举办卫生负责人等培训班,提高经营者自觉守法、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开展各类培训指导253次,培训指导3768人次,派发宣传资料4479份,有效提高了群众法律意识。
五、存在不足及原因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法治工作人员及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法治工作多由兼职人员负责,缺乏专业知识。
(二)执法力量不足,执法队伍缺乏新生力量,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要进一步规范。
六、2021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认真贯彻省、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精神,落实荔湾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规定,加强普法工作,编制“八五”普法计划,公正执法,做到依法行政。
(二)继续加强对区内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职业卫生、控烟等工作的卫生监管,以及无证单位的动态监管。特别是加强新冠疫情常态化下行政执法工作指导。
(三)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加大卫生行政监管力度,严格依法办事,努力提高卫生监督员的依法执法能力。
(四)继续加强内部稽查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等相关制度,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卫生监督员行为规范的稽查工作,提高卫生监督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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