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应急管理局扎实推进煤矿淘汰落后产能退出
一是制定关闭工作方案。确保分类处置到位。2020年3月,区委办、区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委办〔2020〕39号),对升级改造煤矿和2020年关闭的9家煤矿作出安排部署,明确了责任单位、人员、工作职责。
二是依法依规实施关闭。确保煤矿关闭工作到位2020年4月28日,达川区人民政府在中国·达川门户网站上发布《关于2020年关闭达州市达县兴业煤业有限公司莲花洞煤矿等九家煤矿企业的通告》的关闭公告。2020年6月5日,我局组织拟关闭的9处煤矿企业与区人民政府签订了《煤矿关闭协议》。2020年6月8日,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以《关于关闭达州市达县兴业煤业有限公司莲花洞煤矿等九家煤矿企业的决定》(达川府发〔2020〕11号)对全区2020年9家关闭煤矿下达了正式关闭决定。2020年6月9日,区煤矿兼并重组办以《关于2020年达川区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名单公示的请示》(达川煤重组〔2020〕33号)文件向市煤矿兼并重组办上报了我区2020年关闭煤矿名单。2020年6月下旬,各煤矿关闭工作组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及上级关闭煤矿要求对煤矿进行了关闭,6月底已按矿井闭坑地质报告要求关闭到位。
三是严格煤矿关闭程序。按照四川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川煤重组〔2016〕24号)文件精神,2020年7月中旬,我区会同区财政局对全区9家煤矿的关闭情况进行了初验,初验结束后我局立即向市局上报了申请验收的报告。2020年7月23日,达州市重组办组织专家组对我区煤矿关闭工作进行了验收。2020年8月27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对我区关闭煤矿工作进行了检查。目前我办正按照验收检查意见完善后续相关工作。
四是全面落实监管措施。为切实抓好我区煤矿分类处置方案的落实落地,有效遏制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平稳有序推进全区煤矿关闭退出、升级改造和复产复工工作,2020年4月27日,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煤矿分类处置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达川安委〔2020〕4号),我区成立派驻煤矿安全指导工作组,按照“一矿一策、一矿一指导组”的原则,向每一个矿派驻一个安全指导组,指导组组长由区级领导担任,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区煤炭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电力公司、达州市达川生态环境局、涉煤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人员组成。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区级领导包矿工作责任制,并协调解决煤矿在分类处置期间存在的安全和稳定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工作组对辖区煤矿进行不定期暗访督查,严厉打击手续不全违规建设、超层越界开采、违规复工复产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