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赵家镇法治宣传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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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7日发表
“《物权法》第184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一名法律工作者正在赵家镇集市门口耐心的为老百姓解释着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
6月4至5日赵家镇综治办、司法所利用场期在老街社区、利民社区和六角丘社区开展了为期2天的信访、禁毒、扫黑除恶、法制教育等法治宣传活动,吸引来往百姓纷纷驻足观看,同时工作人员悉心为百姓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常识。
据悉,该次宣传活动共计发放500余张宣传彩页,展出展板20余块,解决百姓提出的法律疑问7个。通过此次活动不但增强了群众遵纪守法的意识,而且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我镇形成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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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6 01:15:2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