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越秀区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区卫生健康局:
贵局送来《关于申请调整越秀区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越卫函〔2020〕4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我局于4月13日以《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越秀区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越发改函〔2020〕20号)对越秀区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进行了立项。现因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规模等发生变更,贵单位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越秀区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建设方案(调整稿)联合评审会议纪要》(越房建联审〔2020〕2号)及《越秀区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建设方案(调整稿)联审决策会议纪要》(越联决〔2020〕4号),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越秀区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稿)》。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越秀区辖内,包括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大塘街、东山街、光塔街、洪桥街、流花街、梅花村街、人民街、六榕街、黄花岗街、华乐街、北京街、珠光街、白云街、矿泉街等1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骨伤康复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中医医院、区疾控中心、区爱卫办等基层医疗机构及卫生部门的提升改造及医疗设备更新,主要建设内容详见***1。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6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794.42万元(含医疗设备更新费148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96.06万元,预备费1009.5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统筹资金安排解决。
四、本项目各子项目建设管理模式详见***1。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2。
六、其余事项以越发改函〔2020〕20号批复内容为准。
此复
***:1.越秀区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情况表.pdf
2.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pdf
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