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关于有奖举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线索的通告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打好防控阻击战。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相关规定,达州市通川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积极反映举报有价值防控线索的市民予以奖励。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第一条 举报对象
1. 凡2020年1月15日以来,从湖北来通川人员和去过湖北后返回通川人员,其本人及亲属未向所在乡镇街委或村(社区)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行为。
2. 在落实湖北流入(返回)我区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不按要求实施居家医学观察防控措施的人员。
3. 密切接触湖北返乡人员有发热症状、未全家居家隔离的。
第二条 举报方式:举报人可通过电话(0818-2121651)举报,也可采取口头、微信等其他方式举报。
第三条 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相关情况。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将举报线索及时转交相关乡镇街委,乡镇街委要在2小时内办理完毕;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办理。
第四条 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尊重举报人意愿可受理匿名举报。
第五条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视其情况每条给予200-5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第六条 本通告由达州市通川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通告自2020年1月29日起施行。
达州市通川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代章)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