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2021年度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市级相关部门:
为加强我市2021年度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工作,促进贫困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近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助推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度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发对象
(一)全市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人口(即16周岁以上、原则60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已脱贫贫困劳动力”)为开发对象。
(二)除已脱贫贫困劳动力人口外,将收入不稳定有致贫风险的农村困难劳动力人员(即16周岁以上、原则60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农村困难劳动力)纳入开发对象之列;要优先安置六类重点人员(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危房户、重病户、边缘户、残疾人户)。
二、名额分配
(一)开发已脱贫贫困劳动力农村公益性岗位3125个(不包含万府办发〔2020〕126号文件中开发的生态护林员公益性岗位)(具体开发计划详见***1)。
(二)开发收入不稳定有致贫风险的农村困难劳动力农村公益性岗位996个(具体开发计划详见***2)。
三、岗位类别
所涉及的农村公益性岗位类别主要包括:乡村孤寡老人和儿童看护、社会治安协管、矛盾纠纷调解、民风监督、政策宣传、贫困监测、乡村道路维护(农村道路安全劝导)、绿化保洁、乡村劳动保障协理、水利工程巡管、生态护林、公共卫生、消毒保洁、疫情监测、疫情联防、防疫宣传等。
四、岗位管理
(一)岗位对象确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要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申报、乡镇(街道)核实公示的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岗位对象。所设定的岗位应优先用于安置大龄、残疾等就业特别困难的贫困劳动力;每户家庭只能确定一人且每人只能确定一个岗位,不能一人承担多个岗位,要坚决防止冒名顶替的行为发生。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要确保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有一名水利工程巡管员;同时要将确定的岗位对象相关资料及时报送市农民工服务中心备案。市农民工服务中心要加强指导,确保岗位对象符合政策规定。
(二)岗位对象管理。岗位对象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统一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要与岗位对象签订岗位责任书,落实岗位职责,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岗位责任书须明确用工期限、岗位待遇、岗位性质,以及不承担购买“五险一金”义务等。岗位对象在上岗前必须自行购买“扶贫保”或者“小额人身意外险”;岗位对象在履行岗位职责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事故均自行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要对农村公益性岗位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或不服从管理单位安排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并报市农民工服务中心备案。
(三)建立实名制台账。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要详细统计农村公益性岗位对象就业情况并建立实名制台账;将辖区内农村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号、家庭住址、就业单位、岗位种类、联系方式等)及时报送市农民工服务中心。
五、岗位待遇及补贴申报时间
(一)2021年度已脱贫贫困劳动力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600元/人.月(从2021年3月起执行);2021年度收入不稳定有致贫风险的农村困难劳动力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300元/人.月(从2021年3月起执行)。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应于每月25日前向市农民工服务中心申报当月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申报初次从事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时,需提供岗位就业人员的相关资料,其中包括:万源市农村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登记表(***3);万源市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审批表(***4);乡镇出具的劳动力属性的证明材料;岗位就业人员或户口簿复印件;岗位就业人员与乡镇签订的岗位责任书;残疾劳动力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三)生态护林员岗位设定类别、上岗条件、岗位管理、补贴申报时间、工作要求等,要严格按照《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源市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办发〔2020〕126号)要求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开发利用农村公益性岗位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是市委、市政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作配合,严格落实农村公益性岗位扶持政策,全力做好岗位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脱贫攻坚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全年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任务圆满完成。
(三)发挥政策效益。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为农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岗位对象标准和条件严格把关、严格审核;要加强对岗位对象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着力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优亲厚友、挤占挪用套取农村公益性岗位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资金真正发挥社会效益。
(四)强化监督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要按照实名登记、动态管理、实时更新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公益性岗位统计制度,切实加强对岗位对象的监督考核。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市脱贫攻坚办、市农民工服务中心等单位要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岗位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骗取岗位补贴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 万源市2021年度已脱贫贫困劳动力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
2. 万源市2021年度收入不稳定有致贫风险的农村困难劳动力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
3. 万源市农村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登记表
4. 万源市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审批表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
50号(2021年度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