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
8月22日,达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胥健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6个专项工作报告,并对5个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许可对个别代表采取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市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和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及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指出,当前,全市正在开展“四城同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物业管理工作自觉深度融入到“四城同创”工作中去,认真贯彻落实好《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推动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持续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会议强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要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体系,着力加强医德医风和行业作风建设,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努力形成民营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有序竞争、有益补充的生动局面。要再接再厉,持续抓好《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贯彻落实,扎实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加快推进深度贫困村和特殊困难群体脱贫步伐,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升站位、充分履职、强化内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工作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友清、梅榕、胡兵、朱丰年、李梅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厅级干部陈绪科,副市长陈文胜,市政协副主席蒲春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易晓东,市监委副主任陈泽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蹇明海列席会议。(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