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法制办组织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庭审观摩活动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和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机制。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关心指导下,广州市行政复议工作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行政复议工作,近年来特别是加强了对行政复议办案队伍建设和办案综合保障,支持复议机构办案人员能力建设,批准市法制办补充11名行政复议应诉办案辅助人员,充实复议办案人员建设;支持复议机构办案场地建设,同意将739.01平方米的用房调拨作建设行政复议立案及庭审用房。这些举措为行政复议复杂疑难案件开庭审理,为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创造了重要条件。
2017年8月3日下午,在新启用的市政府行政复议庭,广州市法制办对市政府受理的一宗林权纠纷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并组织各区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区长和区法制办主要负责人、部分市直部门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处室负责同志观摩庭审活动。庭审按《广州市行政复议案件庭审规则》公开开庭审理,由市法制办副主任李启新担任庭审主持人。案件开庭审理后,市政府将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该案的开庭审理标志着,长期以来以书面审查为主的行政复议审查方式,踏出对“复杂案件开庭审理”方向转变的重要一步。
长期以来,行政复议机关遵循以书面审查为主的审查方式,但书面审查无法进行质证和辩论,影响了复杂案件的复议决定质量。近年来,市法制办以“阳光复议”为主线,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进行政复议案件开庭审理工作。在庭审制度建设方面,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广州市行政复议案件庭审规则》,一是明确了须开庭审理案件的标准为重大、复杂或者事实争议较大的行政复议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没收违法所得(指对公民处以超过5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超过5万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超过50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超过50万元)、责令关闭或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提出行政复议的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提出行政复议的案件;二是明确了行政机关部门负责人须出庭应议;三是明确了复议案件庭审允许公众旁听;四是明确了复议案件庭审须提前向社会发布公告等。在庭审场地建设方面,现已建成的广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庭达739.01平方米,包含1个立案大厅、4个复议庭、1个调解室、1个合议室。另外,黄埔区政府行政复议庭已投入使用,天河区政府、番禺区政府正在建设复议庭场地。庭审数字化建设方面,投入使用的复议庭能实现行政复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证据同步展示、音视频、文字记录数字存储、传输、直刻等功能。庭审直播方面,市政府复议庭已完成行政复议庭审直播和点播系统建设工作,实现复议庭审过程的网上实时直播和回放点播。
(市法制办行政复议处 郑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