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街四个节点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询价公告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石门街四个节点环境整治
三、招标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辖区范围内,具体包括:红星村白兰路北侧两个水塘的环境改造;滘心村太平里街与太平里交接空地硬化和人行道铺设;滘心村滘心路与沙头大街交接空地建花坛和人行道铺设;鸦岗文笔涌休闲绿道。
2、项目投资总额:650万元人民币。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询价内容: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对石门街四个节点环境整治项目进行勘察、设计(含预算编制)服务工作,招标限价:40万元人民币。
四、对投标单位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承接招标内容所需的工程勘察测量专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设计行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3、不接受被违规通报期间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五、工作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进行石门街四个节点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服务询价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提交勘察报告,提交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文件;提交初步设计预算;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根据现场工程实际数据完成最终施工图设计。
2、进行初步设计的比选和优化。
3、负责配合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招标、工程报建等相关工作。
六、投标单位报送的资料及要求(投标文件为一正一副):
1、投标文件封面,注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全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正副本均加盖骑缝章);
2、投标函(详见***1),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开评标会,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接收投标文件;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均需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委托授权书原件;
4、投标书必须密封包装,并在封袋的封口处贴密封条,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5、提供近三年(即从2016年4月至今)内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不少于1项,并提供原件备查(详见***2);
6、以往一年内未在同类或类似项目中受到处分或通报批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承诺书(详见***4);
注:以上所需提交资料为符合性审查要求(详见***3),全部符合则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若为无效投标文件则作为废标处理。
七、评审小组的组成和评审办法:
1、评标委员会成员均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初级或以上职称人员担任,在开标前组成,评标委员会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询价过程在石门街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2、评审办法
对有效的下浮率进行评审,投标单位投标下浮率最高为中选单位。
注:有效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以《投标函》(详见***1)为准。其中有效投标文件不能少于三家,若少于三家则为询价失败。招标人分析询价失败原因,修正询价方案,重新组织询价。
八、投标报价: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规定,及投标单位对市场价格和自身实力情况,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询价。本报价应已含投标人对本工程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晒图费、税费及利润等)和风险。投标下浮率需大于2%,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九、合同签订:确定中标单位及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十、付款方式:
1、签订服务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
2、施工图设计完成,通过施工图审查,出具招标控制价预算评审报告后, 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0%。
3、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办理设计费结算手续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100%。
十一、投标方应于2019年4月8日15:00前将投标书递交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三楼城市管理科1307室。在收回投标函的同时评审,当天确定中选单位。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020)89676347
投标函(***1)
业绩表(***2)
符合性审查表(***3)
承诺书(***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