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被认定为无传销县(市区)
2014年以来,我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打击传销工作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打造平安大旺为主线,初步形成了政府牵头、社会参与、群防群治、共同抵制传销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的发生。日前,笔者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区被市政府认定为“无传销县(市、区)”。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方案及有关会议精神,我区打传领导小组制定了有关区无传销街道的工作方案,负责“无传销街道”创建工作的开展。同时,召开创建“无传销街道”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确保我区打传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近3年以来,为使广大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认清传销活动的危害性,远离传销活动,我区相关职能部门在各物业小区、交通路口、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悬挂打传标语和张贴海报,把扩大打击传销工作的宣传面,使打传工作深入小区、深入企业、深入群众。
“自开展该项工作以来,我区向社区群众派发打传宣传资料6000多份,印刷了4000份《致市民的一封信》张贴到各个住宅楼;此外,在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并通过我区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传销的危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道。
据统计,近3年来在打传宣传工作中,悬挂横额10条,张贴宣传海报300张,受教育群众和外来工约1.2万人次。通过宣传教育,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认清了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危害性,提高居民防范意识,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直以来,虽然我区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然而,传销活动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使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带来了不少困难。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我区的相关职能部门坚持露头就打,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制定打传奖励制度,落实定期排查制度,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并对区内的企业、商铺、出租屋等进行逐一排查走访,发现涉嫌传销窝点及时核查、立即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