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要区农村电商示范站(平台)补助申请公示(第二批)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文件及广东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对2020年高要区农村电商示范站(平台)补助申请的肇庆市恒裕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两家农村电商资料进行了审核(见附表),并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0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共7天。
如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7日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股反映,受理电话:0758-8360073。
附表:2020年高要区农村电商示范站(平台)补助审核表(第二批)
2020年高要区农村电商示范站(平台)补助审核表(第二批).xlsx
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