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束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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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1日发表
高要区发电
发电单位:高要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签发:陈志刚
等级: 明电 高府防电〔2018〕14号 总页数:1页
抄送: 黎晓华书记,江栋才区长,区三防指挥部副指挥,区府办
关于结束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鉴于当前受季风低压带来的持续性降雨过程已结束,全区中小型水库水库平稳下降,降雨对我区影响明显减弱,我区决定于9月3日12时30分结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由于天气仍不稳定,个别小型水库水位超汛限水位较多,防汛应急响应结束后,各镇(街道)及各部门仍需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加大对超汛限水位水库的泄洪和监控力度,尽快完成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全面做好受影响地区的卫生防疫,确保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特此通知。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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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11:05:1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