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镇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1. 2018年度预算编制说明
2. 收支预算总表
3. 项目支出预算表
4.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预算申报表
5. 2018年非税收入预算表
6. 2018年综合预算包干指标表(财政拨款支出)
7. 经济分类预算表
8. 2018年综合预算包干指标表(非财政拨款支出)
9. 政府采购预算表
10.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表
1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表
12. 公务接待费预算表
关于新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党委的主要职能: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2.发挥领导核心作用;3.领导本区域内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政府的主要职能: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2.促进本地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3.加强社会管理。
2018年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放在脱贫攻坚工作、聚居点建设、解决移民遗留问题、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等方面。
(二)部门人员构成
本镇编制人数53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事业编制15人、工勤编制2人。本镇在职实有人数 46人,其中行政编制 35人、事业编制15人。退休人员46人、遗属人员11人。
二、部门概况
新市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我镇收入预算总额为1496.708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96.708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96.70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92.429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46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34.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1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9万元,农林水支出638.353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5394万元。与2017年度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9.68万元相比,增加了23.19%。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我镇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扶贫攻坚、移民后扶、农村农业发展相关工作。
本年度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96万元,分别是:办公费13.5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9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工会经费3.6万元,劳务费2万元,福利费1.7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他费用2.082万元,用于保障我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我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本年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扶贫攻坚、移民后扶、农村农业、集镇秩序、交通道路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科目支出主要用途
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主要用于社会服务中心的建设及人员经费。
2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社区基础实施维护、街道环境整治。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
六、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有公务用车一辆,办公用房一栋(未结算),计生办公楼1栋,联合大楼1栋。
八、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因我县2018年推行预算绩效目标试点,未全面开展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故我单位2018年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九、“三公”经费预算增减情况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分别为: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与2017年度预算一致。
新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