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农村集体经济产权资产的调研情况报告
2016年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年,为做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市统计局的工作安排,屏山县农业普查办公室就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产权和农村集体资产开展了调查。调查组人员先后到农业局、林业局和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就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产权和村级集体资产情况进行座谈,分别到乡镇和村实地了解情况,广泛听取了来自各方的情况介绍,听取了基层干部群众不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产权和村级集体资产的定义、口径、范围
农村集体经济亦称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是指主要生产资料归农村村民成员共同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共同享有劳动果实的经济组织形式。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当前所指的农村集体经济,是指建立在农村(行政村或者自然村)基础上的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和非经营收入。集体经营收入主要来源于直接经营收入、发包及出租收入和投资收入三项;集体非经营收入主要来源于财政对村级的补助资金(转移支付)、部门社会帮扶资金、其他收入。
农村集体产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有的资产的占有、支配和收益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农村集体经济产权,既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土地、山场、水面、草原、滩涂等自然资源的产权,也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能以货币计量、纳入账内核算的资产的产权。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四个权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拥有集体产权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义务和责任,包括对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责任,对国家、对社会所承担的义务。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归乡(镇街)、村集体全体成员(社员)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非资源性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集体所有的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经调研,我县的村级集体资产主要有资源性资产:村集体土地、林地、茶地、果园、荒坡荒山荒地、滩涂;非资源性资产:基础设施(公路、堰塘、山坪塘、高效节水实施、集中供水配套实施、提灌站、渔塘、金土地工程等)、村办公场所、村集体所有的住房和门面、村集体现金、存款、集体土地流转收入等。
二、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产权和村级集体资产的现状
由于屏山县地处偏远山区,是贫穷落实的农业大县,全县经济落后,造成农村集体经济也非常落后,目前没有真正能带动农村经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产权和农村集体资产的现状不容乐观,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渠道狭窄。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财政转移支付,少量村级集体房屋租赁收入,少数村级集体土地、茶场、果园、渔塘承包费收入,部门社会帮扶资金。不少村村级集体土地、山塘、荒山荒坡滩涂、林地等资源缺少,少量的集体资源利用率也低,荒废的无人问津。
(二)对村级集体资产的定性不准、产权不明。目前,我县农村很多地方对村集体资产管理较为薄弱,存在集体资产定性不准、产权关系不明的问题。例如,大多数集体土地、林地、村级公路、基础实施等资产没有准确的界定所有权,产权关系不明。
(三)对村级集体资产的底数不清。我县农村普遍存在对村级集体资产的底数不清问题,对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资产种类、集体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行效益情况等都不清楚,没有调查登记造册,去向不明。
(四)村级集体资产闲置、被侵占流失。我县的村级集体资产还存在资产闲置、被侵占流失等问题。例如村集体所有的房屋闲置、土地、山坪塘等被随意占用,未交纳承包费用。
(五)对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不善。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是由三资管理中心或办公室负责,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屏山三资管理中心(办公室)对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混乱,不到位。对资产没有建立健全帐务和台帐进行管理。经县农林局初步测算,要建立健全三资管理账目,需200多万元的工作经费,由于屏山财政困难,目前还没有较好的办法解决资金问题。
由于农村集体经济、资产、产权存在的诸多问题,直接影响农业普查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收集数据难度非常大,且准确度不高。
三、针对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产权和村级集体资产的现状的几点建议
基于我县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产权和村级集体资产的现状,为摸清和准确掌握我县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产权和村级集体资产的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加强集体资产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全面摸清农村集体资产家底。一是县财政千方百计解决三资管理运行所需工作经费,三资管理机构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二是通过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全县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的清查,摸清集体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行效益情况,并登记造册,做到帐实、帐款相符,弄清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详细情况。三是对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进行重新核实,评估价值入帐,确定集体资产的实际价值。四是通过对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资产依法进行所有权登记,把应归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都纳入管理的范围,做到管理不留死角,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五是充分发挥好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的作用,最大限度的利用好资产造福一方农民
(二)建立监管系统,实施常态化管理。通过资产清查,为我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以资产管理信息化为支撑,建立健全全县农村集体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三)抓紧落实好土地、林地、水利实施等确权颁证。目前全国都在进行的土地、林地、水利实施等确权颁证,从目前屏山的进度来看比较缓慢,据了解,水利工程清查有8千多个需要确权颁证的实施,待确权颁证全面完成后有利于农业普查工作的开展。
(四)农业普查指标设置简单化。由于农村集体经济、资产、产权管理存在诸多的问题,收集较详细的价值量指标难度非常大,建议指标设置尽量简单化,实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