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财法处副处长胡晓春到屏山县检查督导法治财政示范点创建工作
省财政厅财法处副处长胡晓春到屏山县检查督导法治财政示范点创建工作
为加快推进法治财政示范点创建工作,促进法治财政建设有序开展。2016年4月14日,四川省财政厅财法处副处长胡晓春一行到屏山县开展法治财政示范点创建督导工作。宜宾市财政局总会计师郑智与财法科长王芳陪同督查。屏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焰向胡副处长一行介绍了屏山的基本情况。屏山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财辉汇报了法治财政示范点创建工作情况。
胡副处长一行在听取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工作汇报后,查阅了屏山县财政局法治财政示范点创建的基础资料,制度建设等工作情况。并对屏山法治财政示范点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法治财政建设的认识。二是要继续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宣传,扩大宣传面。三是要不断总结示范点创建工作经验。四是要提炼工作亮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五是要强化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本信息由屏山县财政局周兴彩提供,纪检组长孙泽靖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