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月13日对拟作出的屏山县驭安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屏山县驭安驾驶培训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1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月13日-2016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5881009 5722372
通讯地址:屏山县新县城行政中心2号楼7楼
邮 编:***535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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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屏山县驭安驾驶培训场地建设项目 | 宜宾市屏山县新发工业集中区石盘片区(月亮湾) | 屏山县驭安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 四川省有色冶金研究院 |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7.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占地面积10000m2,总建筑面积600m2。项目主要建设汽车驾驶技术培训场地,含1条小车“S曲线”、8个“丁字库”倒车库、4个“侧方位”倒车库、1条“35m坡道起步和定点停车”、1个“直角转弯训练场地”,并配套建设1栋培训综合楼、食堂等辅助设施。建成后,驾驶培训规模为1500人/年。 | 施工期:1.施工废水:生活废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工程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2.施工废气:架设2.5-3米高墙,采用密目安全网,定期洒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使用商品混凝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3.施工噪声:项目噪声小,环境影响小。4.生活垃圾设置暂存点,交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处置。5.施工土石方量少,全部回填。 营运期:1.大气环境影响预防措施: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2.水环境影响预防措施: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水。污水管网未建成前,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隔油处理)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提升泵提升至园区污水管网现有入口,并经管网进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管网建成后,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隔油处理)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直接进入市政污水管道,经屏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放。3.声环境影响预防措施:声源噪声叠加,噪声满足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防措施: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分类存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