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4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4年4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4月18日-2014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5722372
通讯地址:屏山县新县城行政中心2号楼7楼
邮 编:***535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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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屏山华西医院项目 | 屏山新县城金沙江大道中段荣新时代广场 | 屏山华西医院 | 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于屏山新县城金沙江大道中段荣新时代广场。项目租赁原有商业用房,建筑面积790m2,总 投 资1200万元。建成拥有50张床位的综合性医院。医院拟设洗衣室、食堂,未设煎药室、传染科、职工住宿。
| 1.施工期采取增设移动式隔声屏障等措施降低装修噪声,施工生活污水、场地清洗废水依托项目所在商业用房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营运期医疗废水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就地达标原则处理。3.特殊废水(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设置密闭容器收集含有毒有害物质废水,并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其他医疗废水在产生场所进行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4.分类收集医疗废物,设置规范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5.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6.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7.采取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加强通风等措施,实现废气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