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场的家长们注意8月4日5日城区的中小学可以报名了
巡场镇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巡场镇2020年秋期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即将开始。巡场镇以617地震灾后重建为契机,科学谋划了巡场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构建城区南北6所小学、2所初中的学校布局,全面提升了巡场镇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为切实保障您的孩子能依法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按照教育部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依据省教育厅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精神,现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0年8月4-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
小学:珙县实验小学校、珙县巡场镇第一小学校、珙县巡场镇第二小学校、珙县米市街小学校、珙县杉木树小学校、珙县白皎小学校。
初中:珙县杉木树中学校、珙县巡场中学校。
三、登记范围
(一)小学
1.珙县实验小学校:
主城区:巡场河西文鑫路以北至金河新区,巡场河东友谊路以北(含紫薇苑小区,不含凯旋府小区)至桂花坳。
行政村(社区):金河社区、桂花坳社区、汾洞村、天池村、龙祥社区(河西文鑫路以北)。
2.珙县巡场镇第一小学校(含村小):
主城区:巡场河西文鑫路以南至捷达路,巡场河东友谊路以南(含凯旋府小区)至僰都路和金新巷(含矿务局医院后面矿务局小区,不含兴达街东面)。
行政村(社区):金龙村(学生户籍)、南井社区(学生户籍)、新桥社区(河东僰都路和金新巷以北)、龙祥社区(河西文鑫路以南)、鞍子村(鞍子村小)。
3.珙县巡场镇第二小学校:
主城区:巡场河西捷达路以南至芙蓉大道(彩虹桥),巡场河东僰都路和金新巷以南(含兴达街东面,不含矿务局医院后面矿务局小区)至安民桥,安民街以东三和集团芙蓉店(含芙蓉苑B区)。
行政村(社区):新林村(含原茨梨村,不含原茨梨村四社、五社)、新桥社区(河东僰都路和金新巷以南)。
4.珙县米市街小学校(含村小):
主城区:巡场河西芙蓉大道(彩虹桥)以南至景苑小区(含水木清华小区);河东安民桥以南、安民街以西至交警大队。
行政村(社区):芙蓉社区、中坝村、原德窝村部分、原茨梨村(四社、五社)、芙蓉村。
5.珙县白皎小学校(含村小):白皎社区、兴太村(含原丰村)、塘坝村(含原白岩)、塘坎村、德田村(含原田坝村、部分德窝村)。
6.珙县杉木树小学校(含村小):杉木树社区、溪尾村、三合村(原三合村、龙塘村、坳田村)、白家村、余箐村(原余家村、双河村、箐林村)。
(二)初中
1.珙县巡场中学校:巡场河西捷达路以北至金河新区,巡场河东僰都路和金新巷以北(含矿务局医院后面矿务局小区,不含兴达街东面,含珙州国际小区)至桂花坳。
2.珙县杉木树中学校:巡场河西捷达路以南至芙蓉村,巡场河东僰都路和金新巷以南(含兴达街东面,不含矿务局医院后面矿务局小区,不含珙州国际小区)至塘坝村。
四、登记条件
(一)户籍(户籍变更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前,下同)在招生范围且居住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户籍不在招生范围,但居住在招生范围内,根据相关政策应当安排入学的援藏援疆干部、台胞、侨胞、现役军人、公安干警、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和援鄂医疗队人员的子女。
(三)法定监护人符合珙县人才引进和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及其他政策规定,且居住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户籍不在招生范围,但法定监护人已购房且居住在该招生范围需要在居住地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持有房屋产权证(房产证以2020年6月30日前办结为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有效购房合同和有效房产证明(证明由房管所统一出具,巡场城区交房楼盘以2020年6月30日前为准)。
(五)巡场镇户籍的地质灾害过渡安置户和征地拆迁户,且现居住在招生范围需要在现居住地就近学校入学的子女。地质灾害过渡安置户需提供两卡一表、租房协议和社区证明(地质灾害户名单由巡场镇政府提供给社区和学校);征地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
(六)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且在巡场镇无购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小学就近选择在珙县白皎小学校或珙县杉木树小学校就读。户籍不在巡场镇,且在巡场镇无购房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巡场镇小学就读小学毕业应届生,就近选择珙县巡场中学校或者珙县杉木树中学校就读。
五、注意事项
(一)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行登记制度,请家长于2020年8月4-5日带上孩子和相关证件到相应学校登记,逾期不再登记。
(二)小学入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请家长带上预防接种证原件到巡场镇卫生院办理)。
(三)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安置或拆迁协议、人才引进、调动文件、抗疫或援鄂证明等资料须查验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须复印户主页、家长页、孩子页。
(四)在巡场镇无购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须查验劳务合同(或工商税务登记证)、租房合同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须复印户主页、家长页、孩子页。
珙县教育和体育局
珙县巡场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