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有序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
为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在四川省2019年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 四川省安委会于2020年初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20〕1号),对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作出部署, 珙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1号文件精神和3月5日全省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视频会会议精神,有序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
一、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概念
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是以《党委政府属地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清单》《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三大责任清单为基础,由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对清单参考模板的清单数量和内容按照包括但不限于的原则,以3+N 清单模式拓展。
通过实施清单制管理,压紧压实党委政府的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由事后被动应对到事前主动预防、精准预防的转变。
二、工作进展
(一) 制定方案
坚持以依法依规、明确责任,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力推进的原则制定珙县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具体方案。珙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印发了《珙县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具体方案的通知》(珙安委办发〔2020〕24号),实施方案包括:
1.制定目标任务
设定2020年度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目标任务,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措施落地落实。
2.成立领导小组
县上成立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考核评比、组织实施等工作。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徐创军兼任,常务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伍永富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李智担任,成员为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伍涛兼任,负责领导小组具体事宜。
3.制定三大责任清单
一是党委政府制定《党委政府属地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清单》。明确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职责及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其他党委领导的共同职责和相关党委领导(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部长、政法委书记、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政府分管负责人和其他政府副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是部门制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包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清单(明确同一行业涉及的多个部门各自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业部门内部的监管责任清单(明确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各内设机构的正副职及每个岗位人员的职责清单)。
三是企业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和《日常安全工作清单》(如《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清单》《消防管理清单》)等。企业的清单应分层级涵盖董事长、总经理、各副总经理(总工、安全总监等),企业各管理部门(处、科)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各车间(二级厂、矿)主任(矿长)、副主任(副矿长),班组长,一线岗位作业人员。
三大责任清单为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的基础清单,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可对清单参考模板的清单数量和内容按照包括但不限于的原则,以3+N清单的模式进行拓展。
4.安全生产清单制工作分四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模板发布。(2020年4月底前)
第二阶段:制定清单。(2020年5月2020年8月)
第三阶段:全面推进。(2020年9月2020年12月)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2021年起)
(二) 模板发布
珙县及时将《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政府属地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