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珙县洛亥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参照《宜宾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方式
公众可从珙县人民政府网站点击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找洛亥镇公开的政府信息。
珙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gongxian.gov.cn/
(三)公开形式
本机关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主要通过珙县人民政府网站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四)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珙县洛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点:珙县洛亥镇俄塘村6社。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31-4460073
传真号码:无
邮政编码:***4505
(二)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提出申请。《申请表》可在珙县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也可到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代理人应同时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标题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机关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三)收费标准
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税〔2021〕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