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屋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屋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危旧房屋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函》(宜住建函〔2021〕956号)等文件要求,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屋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为便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更好地沟通,现就该通知主要内容等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目的
为加强全县农村房屋使用安全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和机制,快速有效处置全县发生的农村房屋使用安全隐患事故,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避免和减少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有效防范风险隐患,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带来的影响,根据《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危旧房屋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函》(宜住建函〔2021〕956号)等文件要求,起草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内容由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调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农村C、D级危房的安全应急管理。
第二部分为制定应急预案,健全工作机制。强调了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千方百计把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部分为加强房屋排查力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强调了各乡镇人民政府重点监控几种类型房屋,并根据房屋类型建立健全农村存量危房、增量危房清零机制,加强危旧房安全日常巡查和动态监测,发现疑似危房后迅速组织鉴定,鉴定后根据危险等级完成人员搬离或房屋维修加固改造。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安全日常巡查制度等。
第四部分为强化责任分工,加强措施保障。从细化部门分工、强化督促指导、搞好宣传引导三个方面做了强调。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三、主要特点
(一)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重在事前准备。一旦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问题或出现异常情况,便于及时果断启动农村房屋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农房安全事故的监测报警、预警化解、先期处置、第一时间响应、善后处置等环节的工作原则和具体举措,实现农房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科学化、社会化、全民化;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控农房安全危害,千方百计把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职责明确,统一部署,分工协作。《通知》根据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及其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做出了清晰明确的分工,成立了珙县农村房屋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珙县农村房屋安全应急处置预案》,便于及时收集和反馈各方信息的沟通、引导、协作推动排查整治协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开展做到紧张有序。
四、贯彻要求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是未依照规定履行报突发重要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情况的;二是农村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后,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三是在农村房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人员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四是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