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村镇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项目龙潭村康兴村公路建设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高县蕉村镇龙潭村村民委员会
关于2021年蕉村镇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项目龙潭村、康兴村公路建设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我村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项目,拟建设龙潭村、康兴村公路工程,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意见》(川办发﹝2012﹞30号)和村民“一事一议”决策程序和要求,经村项目理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对所建工程进行实行公开竞争,项目于8月23日第一次公开竞争性谈判,因截止时间参加竞争性谈判不足三家,不符合“投标单位须满足三家”的条件,予以流标,现二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该工程为2021年蕉村镇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项目投入的龙潭村、康兴村公路建设,建设地点:蕉村镇龙潭村落木沟组(螃蟹湾—簸箕寨山顶,卷子坝—康兴村木泥湾公路接头);蕉村镇康兴村14组(文昌宫一处,面房塝两处)。
2.资金来源:2021年蕉村镇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项目资金70万元。
3.建设主要内容及标准:①对龙潭村落木沟组1200米组道公路、940米通村公路进行路基找平并硬化,宽3.5米,厚0.15米,混凝土标号C30;②涵管39米(其中:φ0.5米涵管23米、φ0.8米涵管16米)(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③对康兴村14组组道公路进行整治:浆砌堡坎380立方米(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4.建设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历天。
5.投标保证金:14000元。(未中标者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者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存入蕉村镇人民政府账户)
二、招标条件:
(一)投标单位基本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竞争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高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的黑名单中。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自【2021年8月24日8时30分至2021年8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http://www.gaoxian.gov.cn/)免费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谈判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自【2021年8月27日9时30分至2021年8月27日9时50分】
谈判时间:【2021年8月27日9时50分】。
五、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高县蕉村镇龙潭村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蕉村镇龙潭村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139****7239
监督电话: 0831-5270085 0831-5582584
特此公告
高县蕉村镇龙潭村民委员会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