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四项措施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县将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厘清各行业以及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职能职责,加大行政执法频率和强度,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
一是明确执法责任。各级监管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对辖区内的所有企业,逐一明确监管执法单位,做到不留盲区、不漏一企,实现全覆盖、无缝隙。各乡、镇(街道办)安办根据属地监管原则,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结合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执法监察专项行动、执法联合行动和投诉举报查处工作,尤其是在重点时段和重点行业领域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等行业企业执法检查力度,促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级监管部门今年内至少开展两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或履行责任不到位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做到检查一家,完善一家,提高一家。
三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按照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要求,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工作方案,使用法定的执法文书,按程序履行法定义务和职权,有效防范执法不规范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问题。要创新安全监管执法新模式,采取“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办法确定执法企业,实行联合执法、委托执法等,加强和规范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以年度执法计划为导向,采取县局带乡、镇(街道)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并指导好安监站执法检查。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相关法律法规、监管业务、案件办理等实务型的业务培训。
四是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企业,行政处罚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分别给予罚款、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停产整改、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追究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等上限处罚,绝不能姑息纵容、养痈为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