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仪陇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2017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
县监察局、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
《仪陇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2017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安排》已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审定,现印送你们。请结合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并按季度反馈工作进度情况。
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仪陇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2017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工 作 安 排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2017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主持召开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仪陇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仪陇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研究部署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时间进度:已于8月21日召开,协助部门:县政府法制办)
2.安排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督促考核: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标准和办法,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乡镇和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时间进度:2017年11—12月,协助部门: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
二、严格执行依法决策
3.完善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决策重大事项前置程序:扩大重大决策事项征求意见范围,强化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决策事项科学合法。(时间进度:2017年并长期坚持,协助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
4.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研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协助部门:县政府法制办)
5.推动公职律师制度落实:建立发展公职律师的规范化路径,进一步完善公职律师制度体系。(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协助部门:县司法局)
6.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制定《仪陇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规定》(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协助部门:县政府法制办)
7.加大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力度: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对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政纪责任。(时间进度:2017年并长期坚持,协助部门:县监察局)
三、推进政府依法履职
8.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精神贯穿于政府履行职能的方方面面。(时间进度:已于8月21日召开,协助部门:县政府法制办)
9.推动开展“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加强工作督导,坚持规范文明公正执法。(时间进度:2017年并长期坚持,协助部门:县政府法制办)
四、督促完善监督体系
10.加强县政府廉政建设工作,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着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时间进度:已于7月14日召开会议安排,协助部门:县监察局)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11.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时间进度:2017年并长期坚持,协助部门:县政府法制办)
六、推动普法规划实施
12.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全面推动全县“七五”普法工作。(时间进度:2017年二季度,协助部门:县司法局)
13.继续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充分发挥县政府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的示范表率作用,继续做好学法组织工作,今年重点学习农村土地改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时间进度:2017年并长期坚持,协助部门:县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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