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仪陇新闻网讯(记者 张义明)7月30日,仪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员会在行政中心八楼会议室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元勤主持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冷观军、吴开洪、许尔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虹波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免去许尔富同志职务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鹏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并通过投票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通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并报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会议批准任命的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燕,进行了宪法宣誓并领取当选证书。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仪陇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仪陇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仪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
在听取报告后,会议对我县上半年经济回暖、争资引项、项目推进、预算总体平稳值等方面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始终聚焦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用力基础建设、争资引项、产业培育、民生改善等重点工作,在抢抓疫情防控政策窗口期机遇的同时,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方面,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要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意识、夯实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基础、提升国有资产规范运营,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质效。
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监委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人大财经委委员,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编辑/吴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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