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安置还房办关于做好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审查工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项目指挥部:
《南部县安置还房建设办公室关于做好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3日
南部县安置还房建设办公室
关于做好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审查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为做好全县各项目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审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审查工作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规范房屋征收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行阳光征收、保证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更是防止个别单位及个人截留、挪用、私分征收补偿费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有效办法。对遏制漫天要价、非法索取不当利益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征收环境,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二、明确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审查原则及内容
审查原则: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审查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高效快捷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相关项目的房屋征收与安置补偿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采取现场勘察、资料审查和数据比对等方式进行。
审查内容:原始协议一式四份、入户调查表、房屋权属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被征收房屋测绘平面图和立体图(四面照片)、公示影印件、户籍证明资料等。
三、明确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审查工作流程
审查准备:在房屋征收实施前县安置还房办、国土局、住建局、房管局等部门提前介入前期工作,组织相关乡镇(街道)深入项目现场锁定征收范围、被征收房屋现状、家庭人口组成等情况,并收集相关影像资料,作为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审查的原始依据。
审查步骤:各相关乡镇(街道)必须按每个项目的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谈签协议,各项目指挥部派专人全程***把关。协议签订后,先由乡镇(街道)和项目指挥部共同审核签字后,再报县安置还房办审查,审查分为初审、复核、审定三个步骤。首先由县安置还房办联系该项目的干部对协议相关内容依据本项目房屋征收与安置补偿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逐一进行审核,再由该项目分管领导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核,最后由安置还房办主要负责人审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附具收款人身份证明、开户银行信息清册、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报县政府审批,经县政府审批后由县财政局或项目指挥部统一分类打卡拨付到社(户)。
审查时限:各项目的安置补偿协议签订后原则上由相关乡镇(街道)第一时间报项目指挥部和安置还房办审查,所有报审协议原则上一个工作日内审查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紧密配合。县安置还房办是我县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审查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协议的终审把关,要成立专门班子,做好协议审查相关工作。各有关乡镇(街道)作为房屋征收实施主体,在安置补偿协议谈签过程中,务必严格执行各项目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实施方案的政策规定,坚持政策统一、标准一致,严把协议谈签关。同时对协议谈签人员要加强业务培训,打造一支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谈判队伍。在协议谈判中绝不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给任何人提高补偿标准。各项目指挥部要落实专人对相关乡镇(街道)的协议谈签过程进行全程***把关,确保所签协议公平、公正。
(二)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县安置还房办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进行协议审查。对各类文档、信息、金额都要仔细核实比对,特别是对安置补偿协议中有关房屋合法面积确认、家庭人口认定、建筑结构分类、安置补偿标准等项目的审查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确保审定后的每一份协议都符合政策规定,接受群众监督,经得起时间检验。涉及相关部门单位务必全力配合县安置还房办做好协议终审工作,绝不允许为了单位或个人利益推诿扯皮、敷衍怠慢。
(三)严明纪律,逗硬问责。安置补偿协议审查既关系到国有资产保护,又涉及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社会敏感度高,各项目指挥部、县级有关部门、相关乡镇(街道)务必坚持廉洁、规范、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认真审查。所有参与审查的人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严格遵守各项审查纪律,自觉筑牢思想防线,要经得起考验,抵得住诱惑,排除一切干扰,坚持审查工作独立性。严禁任何人在审查工作中套交情、讲人情、搞变通、收受钱物,确保审查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凡在审查工作中发现弄虚作假、损公利私、损人利己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