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部县光中乡通乡公路改建工程立项的批复
南部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南部县光中乡通乡公路改建工程
立项的批复
南部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下达南部县光中乡通乡公路改建工程计划的请示》(南交投司〔2017〕8号收悉。为进一步消除农村公路的安全隐患,提高通行能力,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年度工作安排,经局内集体研究,原则同意对花罐至神坝段公路升级改造工程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南部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南部县光中乡通乡公路改建工程。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5.5米,长4.5公里的水泥混凝土公路。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计划总投资800万元,资金来源于国家补助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五、建设地点:本项目路线起于南部县光中乡通乡公路与X123交叉口处,路线自东向西前进,止于光中场。
六、建设工期:8个月。
希接此批复后,请你公司认真研究落实项目相关建设条件,并完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抓紧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南部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4月25日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南部县光中乡通乡公路改建工程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施工 | 全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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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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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重要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招标规模标准的,应通过比选确定承包单位,比选严格按《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197-1号令)执行。附属工程应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内容一致的招标公告。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人应通过比选等竞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工程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严格按照省发改委印发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执行。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4、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执行。 5、招标代理机构应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文件2008年版)编制招标文件,并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逐项提供备案材料。上一步没有备案的不得进行下一步招标工作。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格招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股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
南部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