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镇人民政府河东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对河东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结算进行了核实。
一、 被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
南部县河东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一期),位于河东镇内。该项目经南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部县河东镇白云安置还房小区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南发改【2013】336号文),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60亩,新建集中安置统拆统建还房总面积14万平方米(含小区内道路、景观、绿化、管网等)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为28000万元,资金来源于业主自筹及银行融资。建设工期24个月。
本项目采用BT合作模式,回购期限3年,支付比例5:4:1。回购时间乙方每完成一个单位工程,甲乙双方在具备验收条件15日内组织竣工验收,经甲方组织的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50%回购价款,第二年同期支付40%回购价款,第三年同期付清全部回购价款。
该工程于2013年10月19日开工建设, 2017年10月20日竣工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审计结果表明,河东镇人民政府顺利地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应加以纠正。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该工程送审竣工结算价款233758067.97元,审计核实多计工程竣工结算价款36885932.19元。
三、县审计局已出具相关审核结果,责成建设单位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