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尔湖镇开展最美孝星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建设和谐八尔湖镇,大力弘扬“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美德,彰显八尔湖人民朴实厚道、孝老敬亲的优秀品德,进一步提升公民的道德素养,镇党委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最美孝星”评选活动。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大力倡导尊老孝老文明风尚为重点,以切实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通过宣传典型、表彰先进,全面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推进和谐八尔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评选范围
具有八尔湖户籍或常驻八尔湖的所有公民。
三、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热爱***,热爱八尔湖,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二)遵纪守法,没有参加非法组织,没有不良记录。
(三)孝敬父母、长辈,事迹突出、感人,具有良好口碑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孝顺儿子、孝顺儿媳、孝顺女儿、孝顺女婿。
(四)孝敬父母的行为正在进行或发生在最近3—5年内。
四、评选程序
(一)宣传动员(5月24日——5月31日)
驻村干部负责指导督促所驻村(社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公告、展板等形式,宣传八尔湖“最美孝星”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及评选标准、时间等内容,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评选,争做“最美孝星”的积极性。
(二)评选推荐(6月1日——6月10日)
采取自下而上的形式,按照层层评选、逐级推荐的原则,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评选推荐。驻村干部与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初步把关,以每村(社区)不少于2名的人数,填写《八尔湖镇“最美孝星”评选活动推荐表》后,上报“最美孝星”推荐人选。
(三)调查评审阶段
1.审核投票,确定候选名单(6月11日至6月12日)。由镇宣传委员、宣传干部负责收集统计各村推荐人选情况,对孝行事迹进行初步审核把关后,提交镇“最美孝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进行评选。镇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突出典型性、先进性、代表性,对推荐人选、孝行事迹进行核实、初审,采取投票表决的形式,评选出10名“最美孝星”候选人。
2.公示公开,确定最终人选(6月13日——6月15日)。各村(社区)对10名“最美孝星”候选人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结合公示期间群众意见、调查结果,由镇党委确定八尔湖镇“最美孝星”获得人选。
(四)表彰宣传阶段(6月16日)
1.镇党委对“最美孝星”人物进行命名表彰,并召开全镇“最美孝星”人物暨表彰大会,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2.大力宣传。驻村干部与村(社区)干部为“最美孝星”悬挂光荣匾牌,并在村委会驻地、景点等人流密集地对“最美孝星”孝行事迹进行长期宣传。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八尔湖镇“最美孝星”人物评选活动是今年我镇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点活动,是提升我镇公民素质的重要载体,为确保本次评选活动顺利开展,镇党委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候选人综合审查、初选评定等工作。
2.把握标准,严格程序。此次评选活动的特点是公开透明、群众参与。各村(社区)一定要认真把握评选标准,确保被推荐人选孝行真实,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信服。要严格按程序办事,听取群众意见,推荐审定工作实行全程公开。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集中一段时间,采取集中与分片组织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八尔湖镇“最美孝星”人物的孝行事迹,通过树立榜样、宣传典型来弘扬正气,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讲孝德、践孝行,引领培育良好的道德风尚,促进全镇人民文明素质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