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举措加强不合格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面膜类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发现39批次面膜类产品存在非法添加禁用物质问题,接相关通知后,顺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不合格面膜类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不合格化妆品无处遁形。
一是全面通报,确保信息发布到位。迅速将39批次不合格面膜信息通知该局稽查队与各监管所,要求执法人员进行检查,同时,利用企业QQ群、局微信以及电话通知等形式,迅速将39批次不合格面膜通知到辖区美容院、化妆品经营企业,要求企业按照公告内容进行自查,不留空隙。二是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确保监管到位。组织执法人员到各美容院、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抽查产品购进记录、购货票据,查货架产品,询问从业人员,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交流,宣传不合格产品处理规定,保证监督落实到位。三是仔细核查,确保没有不合格面膜在辖区内流通。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对标示有相同名称的化妆品进行认真核查,主要核查其生产企业、包装规格、产品批号、限期使用日期等是否相同等。
经查,辖区内暂未发现通报的39批次不合格面膜,该局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继续加大检查力度,让消费者用上放心面膜类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