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气民用天然气调价3种方案供选择
8月11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市辖三区(城区)居民用气价格即将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将在拟订的3种方案中进行选择。市辖三区共计23.2137万天然气用户将受此调整影响,调整后的天然气价格,将实现市辖三区(城区)同城同价。
据调查统计,市辖三区共计天然气用户23.2137万户,2009年市辖三区仅居民生活用气达5979.3702万立方米。“调价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价格杠杆,唤起人们节约资源的意识,并将其付诸行动,共同节约我们有限的资源。”市物价局副局长罗挺告诉记者。
为此, 我市物价部门对此次调价对消费者的影响作了测算:按方案一,调增额0.3768元/立方米,按每户平均用气21.46立方米计算,月增加约8.09元。按方案二、三,调增额0.4168元/立方米,按每户平均用气21.46立方米计算,月增加约8.94元。调整后的天然气价格,顺庆、嘉陵、高坪将实现市辖三区(城区)执行统一的销售价格,同时将现行用气分类(居民生活、集体、工业、商业用气)简化为居民生活、非居民生活用气两类。
除此之外,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整后,对低收入群体给予补贴,确保其不因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调整而降低生活水平。为此,我市拟用价调基金对市辖三区(城区)低保户给予补贴。
目前,我市拟订了3种调整方案可供选择,最终定案将于8月23日召开调整市辖三区(城区)居民用气价格及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顺调机制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专家学者的意见后,报市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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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调整后的居民生活用气每立方米1.7968元。与现行价格相比,每立方米上调0.3768元,集体用气每立方米上调0.1868元。
方案二:在方案一的基础上考虑计量器具更换费用进入总价。鉴于目前市辖三区燃气气表超期使用较多的实际,按每立方米0.04元测算摊入气价,其余0.01418元由燃气公司消化。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7968元/立方米+0.04元/立方米=1.8368元/立方米。
方案三:建立价格调节金更换计量器具,在方案一的基础上征收0.04元/立方米天然气价格调节金,作为更换天然气用户气表专用款,并在市财政局设立专户,每三个月由燃气企业根据更换气表数量情况申报,经市物价局审查核实后,由财政局据实拨款、专款专用。 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7968元/立方米+0.04元/立方米=1.8368元/立方米。
(记者欧维佳 实习生唐浩轩 陈秋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