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召开
蓬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召开
5月29日,蓬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杨华民、柯安全、吴岳宁、肖之平、杨帆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县长刘洪波及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办、县政府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和机关党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决定了人事任命事项;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充分审议,委员们对报告发表了意见和建议。杨华民和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们认为,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文物,对我县“文化立县”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希望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完善建立好文物保护的体制机制;要完善文物工作“五纳入”考核追究制度,明确保护责任主体,落实保护责任;要加快落实博物馆的规划,尽快启动博物院的建设,发挥馆藏文物交流展示的文化魅力。
在听取刘洪波代表县人民政府作的《关于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情况的报告》和《关于中小型水库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后,杨华民及委员们建议,要坚持不懈地抓城市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运行长效机制;要进一步提高县城市民的文化素质,加大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引导市民改变不良习惯;城市管理要重点将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纳入整理,重拳出击,严管重罚;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真正形成管理合力,提高管理效率。
针对中小型水库管理,杨华民和委员们希望,要加强宣传教育,深化思想认识,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水库配套设施;要加强水库保护,强化水质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水库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