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第2批次环保督察工作今日拉开
我市第2批次环保督察工作今日拉开
2月12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推进市内环境保护督察,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全面排查摸清和整改环境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日前,我市拉开了2017年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目前已完成第1批次的督察工作,第2批次的督察工作也于今(13)日正式拉开。
据悉,此次督察专门从市纪委、市目督室、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6个督察组,分2批次督察,每批次分别督察3个县(区)或园区。第1批次是2月6日-11日,督察大英县、船山区、经开区和河东新区;第2批次是2月13日-18日,督察射洪县、蓬溪县和安居区。
此次督察采取召开动员汇报会、个别谈话、调研座谈、调阅资料、下沉督察、重点督察,受理举报等方式进行。督察进驻期间,督察组将安排专人受理反映被督察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盲目决策造成污染或生态破坏、干预执法、纵容环境违法行为和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等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在督察过程中,市级环保督察重点围绕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和国家下达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开展;重点查找本辖区内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各类环境问题整改,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