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电局喜获四川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川委厅〔2011〕16号文《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表彰第二届四川省文明城市和2010年省级最佳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社区)的通报》,经过县、市、省三级文明办考核测评,四川省委、省政府批准,县供电局被授予四川省“文明单位”称号。
自2007年底通过广元市“最佳文明单位”验收以来,县供电局紧锣密鼓的拉开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序幕。在电业局领导以及广元市、旺苍县两级文明办的关心指导下,该局精心规划、认真实施,以健全的机制夯实创建基础;立足地方、着力奉献,以贴心的服务赢得市场;履职尽责、回馈人民,以无私的奉献树立形象;提升素质、改造环境,以文化的建设共筑和谐。以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为契机,以创建推动企业管理,经过全局员工三年来的辛勤耕耘,旺苍供电局安全生产、优质服务、企业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工作环境不断优化,人员素质大幅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实现了质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