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局四措施加强201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监管
为确保我县201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顺利完成,县农业局建立四项制度,严格开展阳光工程项目监管工作。
一是建立公示制度。县农业局采取张榜告示等多种方式,公布阳光工程培训机构的名称、培训任务、培训专业、培训时间、补贴标准等内容;二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和使用阳光工程项目监管系统,以保证能及时录入、审核和上报培训信息;三是建立台账登记制度。旺苍县宏宇职业技术学校和旺苍县职业中学两个培训基地建立规范统一、信息完整、内容真实的《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台账》,在每次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教师和培训学员分别签名及按手印,由培训机构保存备查;四是建立检查验收制度。县农业局在每期培训班开班时派专人到班讲解阳光工程政策,核实注册学员人数,听取学员对培训工作建议,公布监督电话,发动学员对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县农业局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