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11家农民合作社被命名为省级示范社
日前,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大英县永强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1家农民合作社,被命名为四川省第十批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至此,遂宁市省级专业合作社数量已达到88个。
我市一系列利好政策,为农民合作社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各地在合作社建立初期就开展全程化服务,农业部门优先配置农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赋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地位,金融部门给予授信贷款,涉农部门在项目扶持上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1亿元风险保障金,采用“农业部门 银行 担保公司”的方式,农业部门负责审核申请贷款对象的条件,担保公司负责办理担保业务,合作银行根据风险保障金规模放大不超过10倍的要求进行授信放贷,无“抵质押物”也可贷款;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互联网 ”等项目,对合作社理事长、财务管理人员给予培训指导服务工作;充分撬动农民合作社在资金、技术、品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示范带动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促进贫困群众脱贫增收。
截至目前,遂宁市共培育市级以上示范社182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5个,省级示范社88个,市级示范社69个;合作社有无公害农产品134个,绿色食品62个,有机产品27个,带动农户20.56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