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三个狠抓推动人民调解工作
一、狠抓三个创建,树立人民调解的品牌。一是创建品牌调解室。推广“胡儒国调解室”运作经验,组织开展以辖区资深人民调解员、优秀人民调解员“个人名字命名”的品牌调解室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认同感和公信力。二是创建特色调解队。加强特色人民调解团队建设,充分发挥家庭主妇、退休老人等特殊热心人群的积极性,打造一批“大嫂”、“大叔”、“老干部”等特色调解队伍,提高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社区管理等纠纷等调解实效。三是创建志愿者队伍。积极组织选聘一批热心调解事业,政治思想过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具备某方面专业文化素质的大学毕业待业青年、在职干部、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村社社区“明白人”等组成的自愿者队伍,提高人民调解的针对性。
二、狠抓三大活动,扩大人民调解的影响力。一是搞好优秀评选活动。适时组织开展 “金牌调解能手”、“人民群众最喜爱的调解员”评选活动。二是搞好“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在《人民调解法》颁布两周年之际(2012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三是搞好综合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和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开设“人民调解”专栏。注重宣传的经常性、连续性、灵活性和通俗性,做到以日常宣传为主、集中宣传为辅;典型个案及活动宣传为主,集中大幅宣传为辅,增强宣传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提升人民群众对宣传的接受率和入脑、入心率。
三、狠抓三个拓展,健全人民调解的网络。一是拓展调解组织。依托“大调解”系统,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沟通协调,着重加强在物业管理、商品消费、劳动争议等领域建立一批专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拓展调解领域。针对社区化步伐加快和物业管纠纷不断上升的实际,加快探索建立物业管理纠纷多元解决机制,重点在分级调解制度、预防网络体系、专业调解队伍等建设上着力,推动人民调解参与物业管理纠纷化解工作。三是拓展队伍素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调解制度、调解程序、调解文书、统一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制定《人民调解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加强人民调解员备案登记,对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一年一审”,真正让协调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热心于调解工作的优秀调解员到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工作。
截止目前,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181件,调解成功9996件,调解成功率高达98%。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22件23人,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49件102人,制止群众性械斗事件20件356人,防止群体性上访30批542人,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