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港务区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Ⅳ级(蓝色)预警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办、局、中心,陆港集团:
经气象、环保部门预测,未来3天我市大气环境扩散条件转差,大气污染程度将出现加重的趋势,预计12月29日、30日,我市空气质量整体处于轻度至中度污染水平,31日将达到中度至重度污染程度。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结合辖区实际,区治污减霾办决定发布我市重污染天气Ⅳ级(蓝色)预警。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迅速开展以下预警行动:
一、宣传部利用管委会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和官方微博等平台发布黄色预警行动信息及以下健康防护措施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 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2. 建议性应急措施
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二、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市容环保局根据职责分工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力度。
三、市容环保局要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四、综合执法局、新筑街办、新合街办要加大焚烧冒黑烟问题查处力度,开展禁烧检查,加大焚烧垃圾、废旧物品行为的查处力度。经发局、国土局、征地拆迁办、陆港集团加大检查力度,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五、区治污减霾办将根据空气质量变化情况以及上级部门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工作。
联系人: 化剑 电 话:83332352
传 真:83332355 邮 箱:huajian-671@163.com
西安国际港务区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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