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心四险每月增减变动申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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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1日发表
1、携带资料:《西安市基本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职工情况变更登记表》
2、***:
①登记表中有新参保人员时还应在西安市社会保险企业端中制作批量新参保人员上报的纸质资料以及电子版;续保人员必须申报四险个人批量恢复的电子版;注:参保人员如是农业户口的必须提供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
②登记表中有减少人员时在10人以上需上报个人批量暂停电子版,交回减少人员的病历本
3、申报时间:从2014年4月起每月1--15日申报次月增减,过期不予办理;
注:上述资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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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16:03:4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