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经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2020年12月18日10时20分,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了《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要求于12月19日11时启动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2.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同等学历学校弹性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当AQI小于200时,可适当组织户外课程及活动;当AQI大于200时,应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大气污染相关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引导市民有序就医,提高全市医疗接诊效率。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4.宣传部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信息的宣传工作,倡导市民绿色出行。
5.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交警经开大队做好限行区域内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工作;做好全区范围内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的禁行工作(抢修抢险车辆、涉保障类工程运输车辆除外);除上述车型外,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载货汽车每日7:00-21:00禁止上路行驶(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和抢修抢险车辆除外)。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超标排放车辆查处工作。
2.住建局牵头,城管局、文化卫生局、教育局、自贸办、统筹办等配合督导全区范围内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出土、拆迁、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施工单位停止涉土作业。各类工地禁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打磨、混凝土搅拌、焊接、土石方等涉气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除外);督导全区范围内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涉气工序(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同时,住建局督导全区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抢修抢险和保障类工程除外)。
3.城管局牵头,自贸办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同时,要对辖区范围内居民小区及周边餐饮单位的油烟治理情况、焚烧冒黑烟情况进行检查。
4.生态环境局联合交警经开大队强化超标排放车辆查处力度;城管局督导全区汽修喷涂单位的污处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
5.发改局牵头,生态环境局配合,按照各自职责根据企业“一厂一策”操作方案,督导全区除燃煤燃气供热企业外的涉气工业企业落实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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